星期一, 六月 21, 2010

[轉貼]偷接第四台 不構成刑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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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00620/4/27rtd.html

中國時報【陳志賢/台北報導】

民眾偷接第四台,引發業者不滿,建請政府立法以刑責處罰。法務部官員說,私接有線電視,是否要以刑責處罰,屬於立法政策問題。實務上的見解,大都認為應循民事途徑解決,目前沒有修刑法增列處罰的規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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